寻找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德润草原·爱我乌审”第七届乌审旗道德模范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评选开始啦!
作者:乌审旗文明办供稿 来源:乌审旗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0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拓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推动乌审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乡贤、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先进典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标准
(一)道德模范。依据全国道德模范分类标准,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好、群众信得过的我旗各族各界人民群众以及长期在我旗工作或服务的外地人群均可参加道德模范的推荐上报。已经获得旗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旗级的评选表彰。各苏木镇至少推荐上报道德模范2名,各单位各部门至少推荐道德模范1名。
(二)身边好人。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凡符合《鄂尔多斯身边好人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能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我旗居民,包括在我旗居住、工作或服务的外地人群均可参与身边好人的推荐评选活动。已经获得旗级及以上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旗级的评选表彰。各苏木镇至少推荐上报身边好人2名,旗直部门在本单位、本系统或结对帮扶嘎查村中至少挖掘推荐1名。
(三)新乡贤。分为传承美德乡贤(重伦理、讲道德,在倡导农村移风易俗、引领社会新风尚、涵育文明乡风中有独到做法和突出贡献,是传统美德践行者和传承人)、勤劳致富乡贤(通过辛勤劳动达到富裕目的,并且能带动身边人创业就业、共同致富,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债务纠纷)、热心公益乡贤(倡导志愿服务精神,通过各种公益活动,自愿做好事、行善举)、排纷解难乡贤(经常能主动了解邻里矛盾纠纷,对纷争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排解疏导,使当事人明白事理、互相谅解)、反哺桑梓乡贤(从农村牧区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以自己的学识、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牧区建设,用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奉献乡邻、反哺桑梓)五个类别。凡符合以上推选标准,遵纪守法、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深受当地农牧民尊重的本地居民或祖籍为本地的居民。其典型事迹能充分反映当代社会贤达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时代风尚,对当地干部群众具有较大的引导、教育、激励、示范作用。已经获得旗级新乡贤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旗级的评选表彰。各苏木镇至少推荐1名,各部门也可积极推荐。
(四)文明家庭。依据《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推选在我旗长期居住的居民,且家庭成员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庭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择优推荐。文明家庭的推荐要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已经入选为旗级及以上文明家庭的不再推荐。每个苏木镇至少推荐5户文明家庭,各单位各部门可推荐1户文明家庭。
(五)十星级文明户。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根据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勤俭节约星、环保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文明礼貌星、移风易俗星“十星”评选标准,推荐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长期在我旗居住的农牧户。已经被评为旗级或旗级以上的十星级文明户不再参与旗级评选表彰。每个苏木镇至少推荐3户,各单位各部门也可推荐2户。
二、评选要求
推荐上报的先进典型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格,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内容分基本情况、核心事迹和所获奖励三个部分),并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红底)、生活工作照5张(贴近事迹主题),于3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旗文明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sqwmb@163.com,联系人:张军鑫,联系电话:7582241。推荐表格见附件1至6,表格中涉及纪委、公检法部门审批意见的由文明办统一征求意见。
附件:1.乌审旗道德模范推荐表
2.乌审旗身边好人推荐表
3.乌审旗新乡贤评选推荐表
4.乌审旗文明家庭推荐表
5.乌审旗“十星级文明户”推荐
6.《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
乌审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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