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全面启动“救急难”试点工作
作者:张小霞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9
为切实解决好当前我旗民生保障兜底工作,让困难群众更好地享受发展成果,解决群众可能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日前,乌审旗全面启动“救急难”试点工作。
我旗试点工作采取现金救助、实物帮助和提供服务的方式,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其他救助为内容着力解决我旗范围内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人员。救助对象通过申请,经苏木镇受理窗口或民政局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救助。
在“救急难”工作试点中,将坚持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民政统筹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救急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救急难”领导小组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救急难”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全旗常住人口人均20元的标准追加“救急难”资金预算,同时,大力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并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投入,成立基金筹委会和基金委员会,开展基金设立工作,广开渠道为基金筹措资金,为“救急难”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完善救助制度。各有关部门将充分结合我旗具体实际,明确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的职责,建立健全各专项救助制度,细化救助内容和救助标准。重点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四是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救急难”工作高效运转。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制度。凡因对“救急难”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及发生重大问题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无论涉及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严肃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