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全面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作者:解小军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7
自“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以来,乌审旗社保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不断健全制度。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胡意见》(内政发〔2015〕21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领取条件、养老金标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内容。
二是积极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乌审旗社保局“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制订了“十个全覆盖”工程养老保险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围绕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工作任务,做到参保覆盖到位、信息录入到位、筹措资金到位、待遇发放到位、台账建立到位、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到位。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走村入户等形式在全社会进行宣传,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调待信息,并在业务经办大厅公开调整养老金信息,使参保人员进一步了解养老金调整的范围、标准。
五是做好发放养老金工作。乌审旗社保局集中人力、时间,加班加点,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全部拨付到各个银行代发网点,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到每位待遇领取人员手中。
2014年以来,乌审旗连续三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按照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要求每人每年提高60元,截止7月底已有11619人享受到“十个全覆盖”调资惠民成果,乌审旗农牧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80元,城镇居民养老金水平达到每人每月340元。(解小军)